关于开展 “创党员先锋岗”活动的通知
各单位党委(总支、支部)、分公司机关党工委:
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“创党员先锋岗”活动。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紧密围绕企业中心工作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带头提高设备维护质量,确保安全畅通;带头优质服务,营销创收,确保完成任务目标;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维护稳定,确保改革顺利推进。团结带领员工群众多做贡献,为实现分公司经营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二、基本标准
1.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按照《党章》规定,遵守党的纪律,履行党员义务,自觉学习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。
2.模范遵守职业纪律和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流程,带头搞好安全生产,确保自身和周围群众无不安全因素、无责任故障、无服务不良反映、无违章违纪现象。
3.敬业爱岗,以提高工作质量、效率、效益为重点,精心做好营销、服务、建设、运维和管理等工作,圆满完成各项任务,并做出突出业绩。自觉将本职岗位置于“大服务”格局之中,主动协调各方面关系,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,努力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,在打造铁通服务品牌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效。
4.带头转变观念,自觉落实分公司三年发展战略和“我爱铁通,二次创业”精神,积极开发市场,提高市场占有率;大力开发新的增长点,提高经济效益,在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中做出突出贡献。
5.刻苦钻研技术业务和科学知识,率先实现知识化素质目标。本职岗位技能过硬、设备质量优良,技术业务考试成绩高于员工平均分数,技术比武演练成绩优秀,技改技革争当标兵。
6.发扬主人翁精神,勤俭节约,积极开展修旧利废、技术革新、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活动,在成本控制和增收节支方面效果明显,成绩突出。
7.认真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,传播先进的企业文化,在促进企业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。
三、 评选表彰
要把评选表彰党员先锋岗作为提高“创岗”活动质量、鞭策激励党员发挥岗位模范作用的有效手段。
1.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坚持评选标准,做好逐人逐项审查,每年进行一次党员先锋岗的评选、命名工作。
2.评选、表彰优秀党员,要在党员先锋岗中产生。对在提高设备、工程质量,搞好市场营销、优质服务、学技练功、节支降耗中成绩突出、贡献较大的党员,应及时予以表彰、命名。
3.要针对党员队伍实际,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统一的原则,使党员先锋岗保持适当比例。今年可按照党员总数1:10的比例掌握,每年可视情适度提高比例。党员先锋岗按照标准进行动态管理,不搞终身制。
4.“创党员先锋岗”活动纳入对党组织考核、评估的重要内容,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的条件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分公司中心工作,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,认真研究落实分公司工作部署,认真做好“创党员先锋岗”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。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,发挥党组织的保证作用和党员的骨干作用,引导党员立足本职,树立先锋意识,以自身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员工群众。
2.要围绕公、专网不同时期面临的重点任务,广泛开展形式多样、富有特色的党内活动,不断增强“创党员先锋岗”活动的实效性。同时按照不同专业岗位的特点,有计划、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开展学技练功活动,全面提高党员技术业务素质。
3.要引导党员牢固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和精品服务意识,积极开展用户满意活动,努力提高服务水平,树立良好企业形象。管理岗位的党员要树立奉献精神,自觉服务一线,为一线排忧解难。
4.要组织党员根据“先锋岗”基本标准,制订“创岗”措施。建立“创党员先锋岗”个人写实制度。分公司党群工作部统一制发《创党员先锋岗写实手册》。每月党员进行自我对标、写实,每季由党支部抽查,将“创岗”活动纳入考核和管理。
5.要大力选树党员先锋岗的先进典型,及时总结在改革发展中深化“创党员先锋岗”活动的有效招法和成功经验,不断丰富“创党员先锋岗”活动的内涵。
二○○五年四月十二日 |